(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倚阑观四远。近有客登临,故相磨难。山形欠舒展。
小峰峦云树,晦明更变。江淮楚甸。又何曾、分明在眼。
但临深、自觉身高,未可便名博见。
休辨。吾心乐处,不要他人,共同称善。痴儿浅浅。因他谩说一遍。
问还知宴坐,回光收视,大地河山尽现。待于中、会得些时,举觞奉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