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政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政,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
月黑秋林,灯青古屋,声动谯楼更鼓。三五宾朋,酒阑閒话,妄听何烦庄语。
待持杯谈剑,又恐触、少年心绪。不如志怪齐谐,漫请先生挥尘。
四座客咸凝伫。觉冷雨盲风,微生庭树。何必然犀,直同铸鼎,一一精灵来聚。
笑谓君休怪,问多少、美人黄土。眼下揶揄,只当一场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