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送徐守寺正二首
刘克庄 〔宋代〕
水调歌头·说良人滑将张婴
曾布 〔宋代〕
文殊为龙女说法赞
释了惠 〔宋代〕
宜阳
陶弼 〔宋代〕
风幡堂
方信孺 〔宋代〕
寄屠存博
仇远 〔元代〕
廖知县请赞
释宗杲 〔宋代〕
凤衔杯·留花不住怨花飞
晏殊 〔宋代〕
学诗
高斯得 〔宋代〕
谁谓河广行
何景明 〔明代〕
谁谓河广,浊不见泰山。盂水之清,可别媸与妍。清浊苟异,小大安足言。
君子知之,众人皆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