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得狸奴
陈郁 〔宋代〕
寄林运使三首 其一
赵蕃 〔宋代〕
番禺城下牂牁水,亦复分流过此州。使节长瞻万里外,尺书忽到五溪头。
酸寒应念卑堪说,奇胜聊云旧所游。岭海滞公犹未召,蛮荒著我更何尤。
久不领衡州舅氏书以长句问动静
寄谢汤司谏二首
寄夔漕王中甫
刘克庄 〔宋代〕
过招贤渡档四首
杨万里 〔宋代〕
北禅
李处权 〔宋代〕
偈颂八十五首
释妙伦 〔宋代〕
九月十日醵饮丹山
陈著 〔宋代〕
水调歌头·不见古时月
刘辰翁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