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使民复结绳,老死不相陵。甲兵无所用,舟车无所乘。
使民复畏威,不言而自归。吾言甚易知,知者亦何希。
不知知病,不病乃圣。圣人不病,民莫不敬。不争而胜,不召而应。
天之所亘,民胡不定。天网恢恢,天道日回。抑高举下,损去益来。
有馀不足,既覆始培。圣人胎之,使世皆孩。以柔胜刚,以弱胜强。
处下曷殃,损馀曷伤。受其不祥,为天下王。执契司方,为天古皇。
毋为大匠斲,以劳血指握。道本无名璞,人心方寸觉。
五千牛背言,一画庖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