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如珙(一二二二~一二八九),字子璞,号横川,俗姓林,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年十五从季父释正则祝发。预戒于本州广慈院。出学于外,初从石田薰于灵隐,继留从痴绝冲。又往太白投天目礼。度宗咸淳四年(一二六八),为临安府净慈寺首座,继领瑞安府雁荡山灵岩寺。八年,移住雁荡山能仁寺。元世祖至元二十年(一二八三),移住明州阿育王山广利寺。二十六年卒。有本光编《横川如珙禅师语录》二卷,收入《续藏经》(名误为行珙)。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露宿风餐六百里,明朝饮马南江水。未见丰盈犀角儿,先逢玉雪王郎子。
对床欲作连夜语,念汝还须戴星起。夜来梦见小于菟,犹是髧髦垂两耳。
忆过济南春未动,三子出迎残雪里。我时移守古河东,酒肉淋漓浑舍喜。
而今憔悴一羸马,逆旅担夫相汝尔。出城见我定惊嗟,身健穷愁不须耻。
我为乃翁留十日,掣电一欢何足恃。惟当火急作新诗,一醉两翁胜酒美。
平生屈盘在空谷,高韵清修疏节目。上凌幽岩冠松顶,下入寒溪扪石足。
观君眉宇含风霜,岂肯展转蛾眉床=。西斋一榻净如水,何如与我同卧起。
客子倦游思故乡,归心往来鸥鹭行。梦中山川不识路,凭君推挽过西江。
满江红 其一 客有索赋梅词者,余应之曰:自林和靖诗出,光前绝后矣。姑以此意赋之可也
唐宋诸公,谁道得、梅花亲切。到和靖、先生诗出,古人俱拙。
写照乍分清浅水,传神初付黄昏月。尽后来、作者斗尖新,仍重叠。
离不得,春和腊。少不得,烟和雪。更茅檐低亚,竹篱轻折。
何事西邻春得入,还如东阁人伤别。总输他、树下作僧来,离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