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陟彼南陔,有风惟薰。曷念劬劳,华发盈巾。彼发之华,尚可剪也。
嗟嗟吾亲,不可见也。
陟彼南陔,其薰远兮。慨我功名,今亦晚兮。功名之晚,尚可为也。
嗟嗟吾亲,不可追也。
彼居之子,庭闱休休。爱日之念,胡弗省修。
瞻彼禽鸟,亦哺其母。养而弗驩,于孝奚取。
敬尔身矣,怿其亲矣。逮其暮矣,云何吁矣。
閒情并积,禅榻生寒,天外一轮孤月。畅好征鸿,故里烟花能说。
猛然琮琤碎玉,搅同云、打窗新雪。顿送我,愁千斛、四条弦子轻拨。
且把乡思撇却。灯儿灺、颠倒楸枰还劫。跋扈堪惊,暮气如子已竭。
收拾旗坛战罍,都付与、蜗蛮蚁穴。归来也,尚小范、逼人咄咄。